规则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用户,以及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上进行物流交易活动的相关事项。
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服务条款》制定本规则。
规则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基于从普通人角度结合双方提供的凭证认定的事实,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有权依据相应规则酌情处理,同时不免除用户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主办单位所订立的各项协议。
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主管单位或主办单位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并及时通知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主办单位,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主办单位按相关协议约定处理遗留问题。
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指主域名为 http://tddnb.com 的“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的权力、义务、责任,由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的主办单位或其子域 tddnb.com 按照业务范围分别承担。本规则中,对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的主办单位或其子域 tddnb.com 统称为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
用户:指指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上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本规则中统称为“用户”,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用户”均指此含义;
委托方:指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上浏览物流产品、购买物流服务、接受物流服务的用户;
平台方:指符合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要求,成功入驻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组织其承运方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上发布物流产品信息、浏览物流需求、接收和传递委托方订单信息的用户。
承运方:指跟随某一平台方注册成为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的用户,并承接委托方订单,与委托方达成交易的物流企业。平台方具有物流企业资质的,可以同时成为承运方。
账号:指用户注册时设置的账户名,账号具有唯一性。
子账号:为企业用户设立的,企业内部部门或业务人员使用的,由企业用户注册或激活/停用的账号;
附属账号:为平台方企业设立的,不同企业法人、但具有一定管理关系的,由平台方注册或激活/停用的账号;
订单:指委托方向承运方同一时间买下的物流服务产品或物流服务的合约;
交易达成:指委托方的发货需求被承运方接受后生成订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了承运信息,委托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单的;或者委托方在线付款的订单成功付款。
平台方注册
平台方入驻条件
具有物流经营者资质的平台(以下简称A类平台方)
一般信息平台(以下简称B类平台方)
同意《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服务条款》等服务协议,同意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全部规则。
符合上述条件的平台,经申请后获得分配的平台管理员账号,自行完成规定的注册流程。
在使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服务期间,若平台方出现严重违规、物流产品描述与物流服务提供严重不相符、连续多次无理由拒单等情形,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有权清退该平台方。
委托方注册
承运方注册
注册基本条件
平台方可按照自身平台对承运方的管理规定等,对承运方账号实施“禁用”或“删除”。
承运方账号只能作为平台方的附属账号。
承运方资质审核由平台方负责。
其他用户注册
子账号用户
附属账号用户
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上为用户提供标准物流、临时物流、合同物流等三类产品交易信息服务,委托方、平台方、承运方按照三类产品的交易规则完成交易活动。
标准物流发货
承运方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上发布包括线路、车型、价格、时效以及相关服务要素等标准物流服务产品信息。平台方及其承运方应保证其发布的物流服务产品信息与能够提供的物流服务能力相一致。选择Api方式发布标准物流服务产品信息的,使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的开放式API接口平台上的标准接口。
委托方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查找符合自己需要的物流服务产品信息,并提出需要的数量和相关要求,形成标准物流发货信息可下单预定。
承运方接收发货预定信息,接单后生成订单。
在承运方未接受发货订单前,委托方可取消发货;承运方未接单前可拒单,但拒单次数列入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对承运方及所属平台方的考核;承运方接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了承运信息的,交易达成。
临时物流发货
委托方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上发布发货信息,可选择定价抢单或限价竞价。
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为承运方推送委托方的发货信息,供承运方抢单或竞价。平台方可选择与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通过Api接口方式接收委托方发货信息,在自身平台通过各种方式选择承运方后反馈给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选择Api方式接收委托方发货信息的,使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的开放式API接口平台上的标准接口。
抢单模式下,承运方以响应速度为排队依据展示给委托方,速度快者居前;竞价模式下承运方报价须在委托方给定的限价(承运方不可见,称拦标价)内报价,低于或等于拦标价则报价成功。
抢单模式下,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向委托方提供最多3次选择机会,选定成交;竞价模式下,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向委托方展示所有参与竞价的信息,委托方选定成交。
合同物流发货
委托方与承运方之间已经形成合同关系的,或者委托方通过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遴选了几个承运方的,可由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为其定制合同,使用合同物流发货。
合同物流可定制承运方及相关要求;可定制委托方的发货方式(线路下单、定价抢单、限价竞价)等。
委托方选择合同物流发货,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将按照定制的规则,自动对接承运方,并达成交易。
发货信誉
委托方普通用户发货,需充值和冻结保证金,并预付运费。保证金用于支付发货违约金。
委托方认证用户发货,依据保证金余额,按照信誉值的倍数发货,并预付运费。
委托方合同用户发货,可不充值保证金,亦可不选择预付运费。
委托方由普通用户升级为认证用户、合同用户,经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审核。
保证金额度和信誉值由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确定。
订单账单完成,无违约,则解冻被冻结的保证金,亦可以申请返还。
发货违约金支付
交易订单
达成交易的订单,需交易双方确认业务完成情况。
承运方在线报告运抵,委托方确认收货,标志订单完成。
承运方可根据委托方要求报告位置、上传签收单等。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提供订单位置跟踪定位服务,供承运方选择。
交易账单
交易订单完成后,自动生成委托方与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的运费支付账单和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与承运方的运费支付账单。
各方依据交易账单完成线上或线下支付,并开具发票。
联运力管车助手是为承运方提供的云工具,包括司机管理、运单管理、定位管理、运费支付等功能。
运单管理
订单生成后,承运方可将该订单指派给一个或多个司机承运,亦可以邀请全部或部分司机参与抢单或竞价生成运单。运单价格由承运方确定,与订单价格无关联。承运方亦可自行创建运单。
由订单转运单生成的运单,订单失效,运单亦失效;超时未生成运单的,订单失效;不同意拆单的订单,超时未全部转运单,则订单失效,其它已转运单亦失效。
运单生成后,承运方和司机均可报告提货、运抵和上传签收单。
运单任务完成后,承运方可核实修改并确认最终向司机支付的运费金额。
司机管理
司机由承运方添加并管理。
承运方添加司机,需司机回复平台短信完成注册后方可添加成功;已经被其它承运方添加的司机,需司机接受承运方邀请方可添加成功。
承运方需在线向司机支付运费的,须完成对司机的认证。未认证的司机,承运方向其指派运单,由承运方自行线下与司机结算运费。
认证司机完成运单任务后,承运方亦可选择与司机线下结算运费。
凡是承运方与司机线下结算运费的运单,本平台只提供信息服务,且由承运方和司机自行判断运单信息的真实性。
定位服务、短信服务
承运方需要查询车辆位置等跟踪定位服务的,由承运方为其钱包充值购买。
承运方钱包余额不足,则委托方无法查询订单承运车辆的定位信息,亦会造成需在线支付运费的运单无法生成。
需要短信服务的,由承运方充值钱包购买短信条数。不购买短信,司机接收不到运单的任何相关信息。
承运方对上线的标准物流产品应加强管理,避免拒单。
平台方及其承运方应设有客服,处理物流服务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咨询、答疑、投诉。
平台方及其承运方、委托方不得将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中双方交互信息的功能用于任何非法的或者违背正常交易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合同约定、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相关管理规定和规则;
对于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委托方、平台方、承运方以及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上用户等企业、个人、产品等,不得诋毁形象,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及未公开的信息;
不得泄漏其他用户信息;
不得使用和出现反动、色情、威胁、恐吓的字句;不得相互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对方合法权益;
不得进行传销、发送垃圾信息或任何重复的未经用户许可的广告信息。
用户应对其账号在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上发生所有活动负完全责任,应妥善保管其账号、个人信息及相关密码。对于因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用户帐户而使其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均将由用户自行承担,如果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为此先行承担了相关责任,则用户须赔偿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用户须按照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设置的流程进行交易。
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设置了部分时间限制,超时,系统将做一些自动处理。
标准物流方式,委托方发货预定下单后,承运方超过24小时不接单,系统按承运方拒单处理;承运方接单后,超过24小时不反馈,系统按承运方退单处理。
临时物流方式,委托方的发货信息上线发布后超过24小时未达成订单交易,或者据计划装车时间不足3小时,发货信息将自动下线;达成交易的订单,承运方超过24小时未反馈承运车辆的,系统按照承运方拒单处理。
平台方及承运方反馈承运信息后,委托方1小时内可退单,超过1小时则不可退单;据计划装车时间不足3小时,委托方不可退单。
承运方完成订单任务后,必须报告运抵;运抵5天后,委托方未报告收货且委托方无投诉的,系统将订单状态自动置为“已收货”;收货3天后,有一方或双方未评价的,系统自动给予“好评”,订单自动“已完成”。
承运方的拒单、退单次数列入对承运方以及其所属平台方的考核。
评价基于真实交易订单,委托方、承运方均有权就交易过程进行相互评价。
评价综合等级分为“好评”、“中评”、“差评”。
评价说明的删除规则:
涉及反政府、反社会、反宗教、反人类等内容;
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等内容;
涉及辱骂、污蔑、人身攻击等内容;
涉及外网链接、广告贴等内容;
因用户发布违规评价,该评价将被删除,且用户将被禁言三日。
评价内容部分屏蔽规则:
涉及非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的商务等信息;
涉及非宁波顶创太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平台的联系方式;
涉及物流服务产品及物流服务价格信息。
综合评分规则:
评分采样周期为最近180日,计算规则为算术平均值。平均值小于3分(不含),等级为“差评”;平均值在3分(含)与4分(含)之间,等级为“中评”;平均值在4分(不含)与5分之间(含),等级为“好评”。
本规则中的日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如7日是连续七日。
本规则及其后续修订,均自公布之日生效。用户的行为,发生在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发布/修订日期:2017年7月20日